索 引 号:005254464/2018-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6 | 发布日期:2018-03-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刘寨街道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郑重向辖区居民群众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民政、计生、服务项目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卫生责任等。
三、首位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含信访、举报、投诉、查询等)、办事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介绍到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四、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事项、所需资料一次告知。
五、服务对象到办事处办理业务,符合有关规定并手续齐全的,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
刘寨街道办事处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367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