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制度

索 引 号:719149834/2018-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发布机构: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档案,保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6发布日期:2018-03-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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