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考评人员工作制度

索 引 号:740747900/2016-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关 键 词:电子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8发布日期:2018-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考评人员工作制度

为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考评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督查考核结果的实效性、公正性、公平性,推动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制度

网格化管理的督查工作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督查部门,由督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统一组织,具体实施。

(一)督查部门要紧紧围绕辖区各网格的问题发现、处置和上报情况,采取公开督查、随机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

(二)督查人员每天都要下到辖区网格进行督查,每周要将辖区所有网格检查一遍,最大限度保证督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事项的登记、督查过程记录、督查情况总结等,将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督查工作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督查人员要每天将督查情况汇总,并及时交由考评人员,方便考评人员每天对各网格责任人的得分情况进行适时梳理统计。

(五)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严守机密,确保不失密、不泄密;要谦虚谨慎,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要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发现督查人员不认真履职,导致督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人员泄露督查事项、弄虚作假和瞒报的,发现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的,调离工作岗位。

二、考评工作制度

网格化管理的考评工作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评部门,由考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一、考评人员要每天依据督查情况,对各网格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做到“日情日清”,为“周结月评”奠定基础。

二、考评人员进行打分时,必须两人在单位同时在场、同场进行,严禁单独操作。区电子政务中心将研发相应软件,并配备相应设备。

三、考评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打分,并保留扣分依据,严禁有分不扣、打“人情分”,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扣。对考评人员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扣的,发现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的,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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