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32/2018-0004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15 | 发布日期:2018-03-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照省、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办事处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
2、负责本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办事处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
3、负责本办事处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委托,办理本办事处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和有关手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4、负责督促协调本办事处各类企业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动的法律法规,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受区劳动争议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配合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5、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社会保障基本国策,协助党工委、办事处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负责本办事处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申办及管理工作。
6、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负责核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提供个人账户,养老金查询以及动态跟踪管理等服务。
7、协助办事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务市场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8、办理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登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负责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小额贷款的初审把关手续。
9、为辖区内的失地少地农民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就业信息、培训、申办养老保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10、做好劳动来信来访工作,拟定劳动保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材料撰写、信息上报、资料文件收集归档工作。
11、为下岗失业人员做好灵活就业申办各项补贴,使社区内充分创建“无零就业家庭”工作。
12、协助区劳动局、区就业中心、区医保中心、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