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6003144/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综合,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20 | 发布日期:2018-03-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值班电话为:56577119,值班室设在504房间。
二、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无论男、女同志必须在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不得随意离开岗位。除正常工作日值班外,节假日、双休日每天安排两人分白、晚班24小时值班(女同志值白班、男同志值夜班),由全体工作人员轮值。
三、交接班时间为日常上下班时间,交接班要做到无缝交接,做好交接班时间记录,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办毕事项向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对不按时接班或提前早退的值班人员,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全园区通报等处理。
四、接听电话,值班人员要弄清来电所报事项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处理措施、现状、建议要求、来电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在《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值班室电话记录簿》记录登记。
五、值班期间需做好值班记录,保证电话畅通,有紧急事项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及时予以处理,并注意跟踪、反馈,及时向领导汇报,直至处理完毕。
六、接听电话时,要态度和蔼、热情认真,力求用语准确得当。
七、在不影响整体排班情况下,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互相调班,但需及时向办公室备案,如遇节假日调班需提前两日报备,不允许私自调班不备案。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调整后,办公室需提醒当天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按时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