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747/2018-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电子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21 | 发布日期:2018-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达到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勤俭办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气等电器烧水取暖,提倡打半瓶水、用两面纸活动。
2、使用空调时,夏季温度不得低于环保温度26℃,冬季不得高于25℃;空调开启时应关闭门窗,杜绝开门窗时开启空调,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
3、使用会议室且需要使用空调时,负责组织会议的人员可提前十五分钟开启空调,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及所有电源。
4、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区域的人员应关闭电源开关,拔下电源插头,杜绝电器长时间待机损耗能源。
5、要树立“节约用水,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意识,洗手、洗墩布时,以洗净为度,水龙头开启量要适中。
6、机关办公电话的使用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坚决杜绝电话聊天现象,利用办公电话办理个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