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索 引 号:005279282/2018-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金水区物价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10发布日期:2018-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在清明节假期来临之际,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金水区物价局于4月2日在405会议室开展了清明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做好节前提醒工作,既是关键时间节点抓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一岗双责”的职责所在,要求全体成员自觉做到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会上,党组副书记柴丽萍带领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共金水区纪委关于清明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重点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执行“八个严禁”;二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各项纪律执行工作;三是以身作则,树好干部队伍的“标志杆”;四是筑牢防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会议强调,要准确认清当前形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带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绝不姑息。要准确把握新《准则》、《条例》精神实质,切实解决“小事小节”等问题,严肃整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廉政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现象,要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严格执行带值班工作纪律,在节假日值带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在值带班期间出现问题的人员严肃责任追究。

会后,由专人负责,通过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发布廉政提醒信息,切实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文明、安全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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