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劳动

索 引 号:K24321840/2018-001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4发布日期:2018-04-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花园路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劳动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花园路司法所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9点,组织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义务劳动。以义务劳动的形式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在劳动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不怕苦不怕累,把参加劳动当作回报社会、悔过自新的一种方式,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此次劳动增强了他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意识,让他们努力在社会上进行改造,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社区服刑人员表示今后一定会经常参加各项公益劳动,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从而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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