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7143/2018-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文    号:惠政办文〔2018〕8号成文日期:2018-05-09发布日期:2018-05-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政办文〔2018〕8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度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9日


2018年度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着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区、生态宜居宜业旅游城”建设为统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构建城市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突出抓好以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城市治理的新方式、新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治、共治、法治、慧治,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四化”提升行动为主要任务,构建完善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畅通、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城市亮化流光溢彩、城区河道水清岸绿、户外广告减量提质、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着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细化”行动,力促城市功能提档升级

1. 城市道路管养提升

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480号),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确保各类市政设施运行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和提升,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7%,排水管涵完好率93%以上,窨井平整完好,市政道路和保通路无明显坑槽。一是抓好道路大中小修。对银通路进行大修改造升级;对长柳路进行中修改造;对1.5万平方米道路进行小修小补。二是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整治各类窨井不少于200座。三是加强施工围挡和保通路建设管理。加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严格落实道路掘动统一审批、联审联批、计划管理制度,杜绝城市道路重复开挖现象;强化工地围挡及文明施工管理,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推广新型围挡使用,围挡设置(材质、色彩、图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提升保通路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施工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施工”的原则,合理设置道路各类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养,最大限度保证道路通行能力和设施完好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各镇(街道)

2. 支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

一是强力推动支路背街小巷增质提标。在巩固支路背街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标准,细化各项整治任务,优化各项方案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对12条支路背街小巷实施地面、立面、空中“三位一体”改造提升,通过加强环卫治理、提升绿化档次、强化设施管护、规范门头牌匾、美化建筑立面、营造文化氛围等方式,促使街道景观、文化、特色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整洁靓丽、畅通有序、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精品示范街道。二是建立完善支路背街小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行“路长制”治理工作模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各方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全覆盖,实现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措施常态化、机制保障长效化。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刘寨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3. 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

一是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整治改造。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二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清扫保洁力度。完善配备各类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18年6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方案;9月底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试点的改造工作;总结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经验,全面展开整治提升工作,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部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20%,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40%、4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林业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4. 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

一是改善提升集贸市场内部环境。规范经营秩序,促使摊位摆放整齐、日常保洁到位,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环卫配套设施。二是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拆除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等乱象;规范市场周边店铺的招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市场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三是建立健全集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完善市场配套功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细化市场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局惠济市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5. 工地管理

一是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标识齐全,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二是深化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实现扬尘治理“六个到位”和“六个百分之百”。三是提升工地围挡管理水平,各类工地实行连续封闭围挡施工,围挡广告以公益性为主,围挡设置(材质、色彩、图案)稳固、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各镇(街道)

6. 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开展主要出入市口、高速路匝道口周边及通往镇(街道)的主要道路、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所在村庄和集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现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乱象,规范广告设置,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增添必要的公厕、果皮箱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市市场发展局惠济市场管理处,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古荥镇人民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7. 智慧城管建设

拓展“互联网 城市管理”服务新理念,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城市照明监控系统、智慧市政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城管物联网基站和智慧污水、智慧供水、智慧停车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发展中心、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教体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区农委、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二)深入开展“序化”行动,力促城市运行畅通有序

8. 交通秩序治理

(1)停车场建设管理

一是加大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理顺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推动公共停车场规划编制,逐步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和信息诱导系统,实现停车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充分挖潜现有土地空间资源,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必建的原则,合理配置停车泊位,2018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5000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大停车场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车位被违法占用现象,清理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位,着力提高停车泊位供给。三是多渠道、多方式拓宽停车泊位供给。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办法,提倡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完善P R公共停车场建设,最大程度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规划发展中心、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2)非机动车管理

一是非机动车停放应有专门的区域,施划标志标线清晰规范。二是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划定的停车线摆放整齐,方向一致,不得占压盲道,不得影响交通。三是巩固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 占道(突店)经营整治

一是进一步深化规范“四室一庭”司法保障机制,配合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体制,落实“定人定岗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加大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整治取缔力度;实现治理“双十标准”,即出现占道经营行为时,十分钟内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后,十分钟内城管执法队员到达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按照“五统一”管理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集贸市场等便民购物服务场所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占道经营。三是持续依法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未达标排放实施行政处罚,巩固治理成果,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0. 架空线缆入地改造

一是严格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48号),对基本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通信线缆分期分批实施入地改造,对暂时不具备入地条件且影响市容市貌的散、乱、垂、断的架空通信线缆进行归拢、绑扎和清理,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线杆及废弃线杆实施移位或清除。二是加强架空杆线附属设施管理,及时清理箱体、线杆等附属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杂物,确保外观干净整洁。2018年配合管线单位完成中心城区已建有地下通讯管线的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新建、改建及大修的城市道路要同步实施架空通信入地改造,市区主干路要基本实现无架空通信线缆,次干路及一般道路的架空通信线缆要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发展中心、区规划分局、区科工委,各镇(街道)

11. 城市养犬常态化管理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重点开展对公共区域无证犬、违规遛犬和不清理犬粪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大违规养犬行为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二是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试点将流浪犬抓捕、违规遛犬行为劝阻等辅助执法行为交由社会组织组建的巡查队,专门开展辅助执法工作。三是试点小区开展“养犬管理自治”活动,成立小区养犬人自治委员会,所有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公约,共同推进规范小区养犬管理工作新局面。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深入开展“净化”行动,力促城市面貌整洁清新

12. 环卫管养标准提升

一是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模式,配合建立完善市、区、镇(街道)环卫保洁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规划红线内清扫保洁、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小广告清理等一体化管理;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除个别背街小巷不具备机扫作业条件外,将建成区所有道路纳入机扫范围,实现机扫作业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档;加大“以克论净”考核力度,主、次干道快车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慢车道(含辅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支路背街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人行道(含门户小道)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二是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4座;新建环卫之家3622平方米,新建餐余湿垃圾处理站1座。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13. 建筑(餐厨)垃圾处置监管

(1)建筑垃圾

一是制订出台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满足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需要。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多方惩处的执法模式,加大“黑车”责任倒查力度,全面打击渣土车无证运输、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三是规范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全部建立台账。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及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处罚。四是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消纳利用渠道,结合园林绿化规划实施堆山造景,利用城市水系两侧、高速沿线等条件具备区域实施微地型塑造,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发展中心、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林业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2)餐厨垃圾

一是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制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监管考评办法,建立餐厨垃圾监管信息平台,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2018年底前重点单位收运覆盖率达到80%。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对私收、私运、变相买卖、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14.“厕所革命”

一是加快公厕建设与改造。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新建公厕115座,改造提升公厕51座,确保一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着力解决三环内公厕不足,改善群众入厕难问题。二是规范公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厕管理办法,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规划发展中心、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5.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是根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费补贴办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指导标准》等配套文件,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二是加大社区试点和全区文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全市推广。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开展“绿色社区”“垃圾分类社区志愿者”等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等工作。2018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交运局、区科工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卫计委(爱卫办)、区食药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林业局、区文明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妇联、团区委,市市场管理局惠济市场管理处,各镇(街道)

(四)深入开展“美化”行动,力促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6. 园林绿化管理

一是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绿化及公园、绿化广场、游园绿地达到《郑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要求。行道树无死缺株、无枯枝,树穴整洁、侧石完好;绿篱无缺株断垄;花坛花带内洁净、消除黄土裸露;花坛挡墙、围栏、侧石完好;乔灌木等园林植物及时修剪;沿街单位绿化管理精细。二是加强园林设施管理维护。各类园林设施(包括路面、侧石、挡墙、照明、喷泉喷灌、座椅、围栏、公厕、果皮箱、休闲晨练游乐设施、园林小品和建筑等)保护良好,修复及时;公厕按照规定时间正常开放。2018年提升改造人行道的树池、树穴同步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农委、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17. 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一是积极推广城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有计划地将部分道路路灯更新为绿色、环保、低耗能的LED路灯。二是加强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做到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按时启闭、运行正常,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背街支路亮灯率达到95%。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18. 城市河道和黑臭水体整治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一河一策”。二是加大建成区内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积极配合完成贾鲁河截污工程,加强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污水排放的监管,加快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采取“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推进明沟、明渠、河道等水体的整治,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局,各镇(街道)

19. 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整治

一是认真贯彻《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建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专项整治,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的标识招牌和各类依附于建筑物外立面、门头招牌、游园绿化带内、人行道上、线杆、灯杆上的电子灯箱(含游走字幕)以及道路两侧建筑物窗体内外张贴、悬挂的标识字、LED闪烁字牌及橱窗广告。二是规范道路两侧墙体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清理“一店多招”、异地设置的标识招牌。三是严查严治利用停车场、未开发空地等场所建设建筑工地围挡和市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四是协调市城管局相关部门整治规范公交(出租车)站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加大软体条(布)幅广告和破损、陈旧及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力度。五是加强城市道路及路口散发各种小广告行为的治理,违法小广告的破案率达到80%以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六是按照《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郑州市户外招牌设置指引》,积极引导户外广告设置。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区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引领

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按照“精心、精细、精准”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惠济区更加美丽宜居,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统筹领导,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要健全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原则,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及卫生城市管理有机融合,建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多层次城市管理体系。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借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契机,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摆脱过去管理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过多依靠运动式、突击性的整治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管理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可操作的城市管理考评、监督体系,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加强资金支持

区政府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开展。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创新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任务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任务投入有保障,推进有支撑。

(五)加强考核奖惩

严格落实《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意见》(惠政办〔2017〕14号)精神,持续实行“治理过程跟踪督查,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实施日督查、月考核、季点评,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

(六)加强社会参与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凝聚群众的共识,汇聚群众的力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工作合力。强化群众教育,弘扬社会公德,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对城市精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城市精细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的宣传工作,讲好城管故事,特别是要大力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先进人物,树立城管执法的崭新形象,营造理解、支持、关心、厚爱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舆情的处置工作,强化舆情的研判预警,最大限度减少舆论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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