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4923/2018-00010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人事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14 | 发布日期:2018-05-1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人社〔2018〕42 号
关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17年年检情况通告
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文件精神以及《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法履行审批机关监管职责,引导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依法诚信规范办学,促进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组织了专人对照年检内容、逐校逐项检查,实地查看培训学校办学资质、硬件设施,下发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项清查活动对照表,要求各学校按照对照表进行整改,提供书面材料,对照项目进行打分,认真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年检考核评审,下列学校年检合格,可继续依法办学。
郑州文澜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郑州金辰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年检合格的学校,请于5月25日前到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郑州市惠济金园电脑培训学校、郑州市惠济区新月食品职业培训学校、郑州市惠济华豫兄弟动画技术职业培训学校、郑州市惠济区交通职业培训学校等4所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实地考察不合格,认定为年检不合格单位,自通告发放之日起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停止招生,整改结束后递交整改报告,对逾期未整改、未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
郑州市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