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7143/2018-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文    号:惠政办文〔2018〕10号成文日期:2018-05-24发布日期:2018-05-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惠政办文〔2018〕10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5月21日

                       

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为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根据我区前期排查情况,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5号)要求,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黄河花园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2009〕年6号)等要求,对照《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攻坚办< 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7〕96号),完成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栏、围网、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设置,做好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建设好城市水源,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标识、标牌、围栏、围网的设置

1.开展实地勘察工作。严格对照《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对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实地勘察。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领导:马红军

责 任 人:李  红

配合单位:花园口镇人民政府,惠金河务局

完成时间:2018年5月5日前

2.制定资金预算。依据技术指南,结合实地勘察结果,制定资金预算。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领导:马红军

责 任 人:李  红

配合单位:花园口镇人民政府,惠金河务局

完成时间:2018年5月15日前

3.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惠财〔2018〕9号)等文件要求,高效开展招投标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领导:马红军

责 任 人:李  红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

4.完成标志设置工作。按照技术指南中保护区隔离防护网、界标、警示标志、宣传牌设置规范要求,全面完成辖区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隔离防护网、标志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领导:马红军

责 任 人:李  红

配合单位:花园口镇人民政府,惠金河务局

完成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

(二)切实做好保护区违法项目整治工作

1.加快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餐饮企业搬迁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单小四渔家乐、渔家乐水上餐厅、花园口水上餐厅、信阳刘老四渔家乐4家违法餐饮企业尽早搬离,有力防治污染保护区水质。

责任单位:花园口镇人民政府,惠金河务局

责任领导:耿宇辉、杨正卿

责 任 人:申建勇、赵俊奇

完成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2.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严格取缔跑马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现场取证、询问笔录等工作,扎实推进黄河跑马场取缔工作。

责任单位: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耿宇辉

责 任 人:申建勇

完成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3.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加大违法工业企业搬迁力度。区环保局牵头,以文明执法为前提,区直各有关局委密切配合,郑州农业高新区负责具体落实,尽快开展国增搅拌站搬迁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确保国增搅拌站搬迁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郑州农业高新区

责任领导:李国俊

责 任 人:杨增立

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饮用水水源安全事关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事关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有关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对照整治方案,认真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督办,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整治工作整体进度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用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水源保护意识,引导舆论先行,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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