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19149834/2018-000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散煤,治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31 | 发布日期:2018-05-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高度重视,精细部署。根据花园口镇城郊结合特点,组织召开散煤治理专题会议,现场传达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包村制度和网格管理同时落实,再次对全镇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等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整治。二是营造氛围,重点引导。广泛利用横幅、标语和公告在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群众对散煤治理的关注;同时,充分发挥入户宣传走访作用,重点宣传讲解全面禁止储存散煤使用燃煤及保留器具,形成浓厚的禁煤氛围。三是协调联动,严格执法。环保、商务、执法等部门协调联动,成立散煤排查治理专项队伍,重点对租赁企业、背街小巷及居民区杂物等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储存的散煤、煤炭统一收缴、集中销毁,燃煤器具当场销毁。四是长效巡查,巩固成效。将散煤巡查治理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巡查范围,镇、村、组安排专职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巡查。同时值班人员及保安在夜巡工作中将夜市、排挡、流动摊贩作为重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