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人社局积极稳妥处理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索 引 号:005254923/2018-00011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劳动保障执法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监察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05发布日期:2018-06-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人社局积极稳妥处理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为妥善解决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惠济区仲裁院整合力量,多策并举,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目标,及时精准解决争议。在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集体争议案件时,简化立案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案件处理期限。同时,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化解群体性集体争议案件,力争将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月10日上午,常女士等20人到惠济区仲裁院反映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是典型的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该公司欠20名职工8000元到1.2万元不等的工资。职工多次讨要,公司都以资不抵债、不盈利、拆迁等理由推脱。区仲裁院接到这个案件后,一边耐心劝慰平抚职工们情绪,一边查看证据材料。经了解情况属实后,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在区仲裁院的主持下,经过二个多小时的调解,职工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了工资支付协议。半天时间依法处理了一起群体劳动争议案件,得到职工的高度赞扬,依法维护了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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