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28685970/2018-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科学技术局关 键 词:通知,加计扣除,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14发布日期:2018-06-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通知

金水辖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科技、税务部门要求,请通知本辖区已登计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尚未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尚未填写“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抓紧时间开展加计扣除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企业与税务部门联系,在“纳税申报系统”中申报75%加计扣除。

2、请登陆“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http://jjkc.hnkjt.gov.cn),填写相关信息。该项工作如有问题可向法规处咨询。

3、以上两个系统于6月30日关闭,请各企业务必于该时间以前完成网上相关工作。

4、如企业不能开展加计扣除工作的,请企业通过科技局工作邮箱回复具体原因,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填报。(填报成功的企业请在邮箱内回复已填报等字样)科技局工作邮箱:jsqkjj@163.com.

附件
  • 未开展加计扣除相关工作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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