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分配人员情况表

索 引 号:416139508/2018-0001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
发布机构: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 键 词: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12发布日期:2018-07-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分配人员情况表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关于金水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核准备案的请示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为切实有效解决金水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来郑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房源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依据行政审批有关规定,请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进行核准备案。

附件:《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

妥否,请批复!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顺序、分配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供应对象

    (一)经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号段为:05000001-05004800。

    (二)上批次放弃选房并复审合格的保障对象,号段为:05000001-05003350。

    (三)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及单位,号段为:05003351-05003500。

    三、供应房源

    金水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4个项目,共计403套房源。分别为聚福园二期配建保障房项目、中鼎二期配建保障房项目,新龙小区配建保障房项目,银河小区配建保障房项目,其中聚福园二期为新分配项目,中鼎二期、新龙小区、银河小区为上批次分配剩余未分配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聚福园二期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新村路与丰庆路交叉口西南角,共计192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二)中鼎二期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文化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剩余未分配共计 22套,户型:一室一厅,二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三)新龙小区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香山路与宏祥路交叉口路北。共计 51套,户型:一室一厅,二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四)银河小区配建保障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香山路与宏祥路交叉口路南。共计 138套,户型:一室一厅,二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装修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一) 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优先对符合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1户进行优先房源供应,拟分配1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0.3%。

    (二)上批次放弃配租人员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优先对上批次放弃配租人员156户供应房源分配,拟分配房源156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38.7%。

    (三)家庭申请公租房与单位申请公租房房源供应比例

本次拟对公租房申请轮候对象05003351-05003500号段内符合条件的107户供应分配(对于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予以退出详见附表),拟分配房源246套。其中:家庭拟分配104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25.8%;单位拟分配4家,拟分配房源142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例为35.2%

    五、 供应时间  

    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实施

    六、 选房地点

    金水区东三街与丰产路交叉口桃李园大酒店

    七、 实施单位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八、轮候程序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和单位

在相应号段内,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家庭优先供应。然后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按宿舍形式进行配租,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原则上不能低于两人一套进行组合,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九、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坐落位置、套数、户型等信息向社会公告。

    (二)动态审核

    在选房公示前,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情况及婚姻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三)排序公示

    通过动态审核的公租房家庭和单位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公示。

   (四)供应选房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选房程序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原则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先条件的家庭进行优先选房,然后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家庭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选房程序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依据《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的顺序号,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代表单位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单位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3、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签订租赁合同

    对选房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待入住时间确定后,申请家庭和单位持《选房确认书》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指定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十、办理入住手续

    租赁合同签订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指定部门委托物业公司向已选定房屋的申请家庭和单位签发《入住通知书》,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发放房屋钥匙,并交接室内设施。选房家庭和单位应当在房屋查验单上签字确认。

     十一、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分配所产生的剩余房源在本期选房后对后续轮候顺序号家庭依次自动递补选房,递补选房情况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附件1: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拟分配人员情况表(合格)

    附件2: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拟分配人员情况表(不合格)

 

 


附件
  • 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doc
  • 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租房配租人员名单(不合格).xls
  • 金水区2018年第1期公租房配租人员名单(合格).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