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二十六期)

索 引 号:065268155/2018-00036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药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23发布日期:2018-07-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二十六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1
郑经食药监药行罚〔2018〕35 号
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案
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914101003957678703
于志强
你公司2018年1月18日自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购进的终止妊娠药品“缩宫素注射液”(生产企业: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ml:10单位,批号:170829-1,有效期至2019年8月28日)共658030支,于2018年3月12日将上述药品中的4000支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松原市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8400元。2018年4月16日你公司采取召回措施,2018年4月24日,松原市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退回你公司上述涉案药品3000支,合计金额6300元,实际违法所得2100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免除没收上述涉案药品缩宫素注射液;
2、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
3、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2100元。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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