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3725734/2018-00090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 |
| 文 号:金食药监〔2018〕106号 | 成文日期:2018-09-20 | 发布日期:2018-09-20 |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秋节节令食品月饼展开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9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不合格批次1批。检验项目等情况见附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郑州市金水区南方糕点店销售的月饼,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标准规定:≤1。检测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有限公司。
二、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