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54713380/2018-00091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08发布日期:2018-11-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8年11月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备注

1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416号

史海霞(郑州市惠济区北大学城傣妹火锅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食品案

2018.8.8

史海霞(郑州市惠济区北大学城傣妹火锅店)采购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含量不合格的花生酱,现场检查时该店不能提供花生酱供货者信息及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 没收违法所得;2. 罚款;3. 警告

2018.11.5


2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417号

郑州市惠济区欧安乐龄医养中心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食品案

2018.8.8

郑州市惠济区欧安乐龄医养中心采购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的粉条,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不能提供该散装粉条的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 没收违法所得;2. 罚款;3. 警告

2018.11.5


3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418号

郑州东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食品案

2018.8.8

郑州东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的粉条,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不能提供该散装粉条的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 没收违法所得;2. 罚款;3. 警告

2018.11.5


4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432号

吴小英(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新福发调味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案

2018.8.17

吴小英(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新福发调味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2018.11.6


5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240号

李磊(郑州市惠济区中原物流港海沣水产商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18.5.17

李磊(郑州市惠济区中原物流港海沣水产商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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