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464/2018-001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14 | 发布日期:2018-11-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落实商超餐饮开办方主体责任,加强商超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11月9日上午,刘寨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召开食品餐饮经营者业务培训会,街道商户负责人及部分从业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寨街道食药所所长李立志主持。
会上,李所长结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讲解了餐饮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明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商超内商户要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设置三防设施,处理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三是向商户传达了《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告知书》,并组织有关餐饮负责人签订了《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承诺书》。
会后,李所长与商户面对面进行沟通,并实地查看商超餐饮经营情况,对餐饮店面进行了检查,对经营商户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指导及整改意见。通过本次培训,商超各餐饮商户对规范经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目前,郑州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只有各商户遵守制度,规范经营,再加上工作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才能使得整个市场有序经营,从而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