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215/2018-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3 | 发布日期:2018-1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严格落实“三员”现场管理制。完善“三员”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建筑工地“三员”作用,确保工地扬尘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二是全面实行“台账销号”制。按照“8个100%”标准,对332处建筑工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达标一处、销号一处,并随时开展复查验收,确保整治效果。三是开展全过程督导。成立4个督导小组,全天候不间断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督导;针对夜间工地治尘薄弱环节,安排专职夜班监督员94名,重点对夜间施工湿法作业不到位、车辆未冲洗等问题进行盯守整改,坚决杜绝夜间偷干蛮干现象。四是织密监控网络。将扬尘监控平台并入区级网格管理平台,建立单独板块,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发现扬尘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调度、进行治理,并将整治记录输入区级网格平台,确保责任落实、治理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