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005279389/2018-0019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政务,其他
文    号:金(教体)准字〔2018〕第6号成文日期:2018-11-23发布日期:2018-11-30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郑州市厚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大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民张红军、公民单景超和公民张军营 :

    你们共同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8年11月20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们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们举办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施中小学全科课外辅导,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裙楼1层附17,建筑面积1238.26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0个班。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张红军,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请你们于2018年11月28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希望你们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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