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郑中小企〔2019〕1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经开区工信局,有关单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县(市)区以及全市广大民营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18年底,全市民营企业超过13万家,个体工商户突破100万户,从业人员达200多万人。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更好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市局决定表彰一批在2018年做出突出成绩的服务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服务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县(市)区级10个。

(二)服务中小企业先进个人:每个县(市)区1—2人。

二、评选范围

(一)服务中小企业先进单位:指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部门。

(二)服务中小企业先进个人:指县(市)区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服务中小企业先进单位

1.大局观念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指示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从全局出发、从大处着眼,坚定维护好大局利益。

2.服务意识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职能作用发挥明显,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问题,积极推动当地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3.单位建设优。领导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风民主、决策科学,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干部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精神状态。

4.作风纪律好。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内部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认可度和好评度高。

5.目标完成好。实施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制定了发展当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配套政策,建立了专项资金,为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做了大量工作,成绩突出,能够较好完成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年初下达的发展目标。

(二)服务中小企业先进个人

1.事业有责任。大局意识、争先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不计得失、不计名利,服务业绩突出,深得广大中小企业的赞誉。

2.干事有担当。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强,尤其在经济下滑压力中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适时、实用、有效的服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3.工作有激情。热爱、重视中小企业各项业务工作,干劲大、激情高,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能为本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4.务实有作为。积极有为、克难攻坚、艰辛付出,务实进取,积极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在执行纪律作风规定要求上无违规违纪现象,干净干事,团结同志,以自身模范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服务部门形象。

四、相关要求

这次中小企业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先进单位的自荐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先进单位需提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务于2019年1月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张锋华  李  宗

电  话:0371-67171606

邮  箱:zxqyjyxc@126.com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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