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郑州高新区全面开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新征程的一年,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5〕25号),现开始申报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励。为确保获表彰奖励企业符合规定,真正发挥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的模范带动作用,现将第二批奖励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载体建设。包括:2018年省级及以上双创载体认定的奖励;创新载体投资、参股额奖励。联系人:曹庆海 联系电话:67992615 (一)2018年省级及以上双创载体认定的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1.对2018年新建并经认定的创新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需要提供省级认定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2018年创新载体投资、参股额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1. 经认定的创新载体,需要提供省级认定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投资及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资、参股的证明,包括双方协议,股东变更证明,收据及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科技金融奖励。包括:房租补贴;投资补贴;企业信贷补贴等。 联系人:王文静 联系电话:61662605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一)房租补贴 对各类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给予运营支撑。对新落户高新区的各类创投机构、科技银行,前三年每年按办公用房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 申报条件:(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入驻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机构优先;(3)落户高新区三年内(落户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 申报材料:(1)郑州高新区房租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②租用办公场地的合约(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租金的交款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公章的复印件);(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投资补贴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的3%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3)有专项的投资资金和年度投资计划;(4)投资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编号)、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这些企业均指的是“在高新区内注册的企业”);(5)有3个及以上企业投资的案例; (6)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7)完成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 2.申报材料: (1)郑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①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与被投资企业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投资机构支付给被投资企业的付款证明(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被投资企业出具的收款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被投资企业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⑥创新创业投资分析报告(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过程及结果等),此内容必须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⑦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度文件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⑧3个及以上投资案例材料;⑨其他有关材料(如: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或者备案系统的入库截图)。(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申请过郑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办组织的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不能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三)其他补贴项目 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信贷创新试点,对参与信贷创新试点的企业,按照其信用等级,分别给予20%-50%的贷款贴息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入驻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机构优先; 2.申报材料:(1)郑州高新区科技贷款担保费用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担保公司与企业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担保费发票及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④科技银行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同时提供原件核查);(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三、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奖。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研发机构奖励。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67983663 (二)省级院士工作站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页公示截图盖章。 五、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包括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页公示截图盖章或者年度经过登记的技术合同证明复印件。此次表彰活动,原则上本级奖励按照最高额度奖励一次。以上所有企业都需填报附件《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并在1月22日上午十一点前将所有证明材料提交相关联系人。 其他类别的奖励申请时间及事项将另行通知,请有关企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018年,是郑州高新区全面开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新征程的一年,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5〕25号),现开始申报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励。为确保获表彰奖励企业符合规定,真正发挥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的模范带动作用,现将第二批奖励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载体建设。包括:2018年省级及以上双创载体认定的奖励;创新载体投资、参股额奖励。联系人:曹庆海 联系电话:67992615 (一)2018年省级及以上双创载体认定的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1.对2018年新建并经认定的创新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需要提供省级认定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2018年创新载体投资、参股额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1. 经认定的创新载体,需要提供省级认定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投资及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资、参股的证明,包括双方协议,股东变更证明,收据及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科技金融奖励。包括:房租补贴;投资补贴;企业信贷补贴等。 联系人:王文静 联系电话:61662605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一)房租补贴 对各类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给予运营支撑。对新落户高新区的各类创投机构、科技银行,前三年每年按办公用房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 申报条件:(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入驻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机构优先;(3)落户高新区三年内(落户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 申报材料:(1)郑州高新区房租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②租用办公场地的合约(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租金的交款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公章的复印件);(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投资补贴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的3%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3)有专项的投资资金和年度投资计划;(4)投资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编号)、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这些企业均指的是“在高新区内注册的企业”);(5)有3个及以上企业投资的案例; (6)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7)完成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 2.申报材料: (1)郑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①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与被投资企业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投资机构支付给被投资企业的付款证明(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被投资企业出具的收款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被投资企业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⑥创新创业投资分析报告(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过程及结果等),此内容必须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⑦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度文件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⑧3个及以上投资案例材料;⑨其他有关材料(如: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或者备案系统的入库截图)。(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申请过郑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办组织的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不能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三)其他补贴项目 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信贷创新试点,对参与信贷创新试点的企业,按照其信用等级,分别给予20%-50%的贷款贴息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入驻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机构优先; 2.申报材料:(1)郑州高新区科技贷款担保费用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018年度区级科技金融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担保公司与企业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担保费发票及收据(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公章的复印件); ④科技银行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同时提供原件核查);(3)《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 三、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奖。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研发机构奖励。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67983663 (二)省级院士工作站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页公示截图盖章。 五、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包括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联系人:穆宁威 联系电话:67983663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页公示截图盖章或者年度经过登记的技术合同证明复印件。此次表彰活动,原则上本级奖励按照最高额度奖励一次。以上所有企业都需填报附件《高新区优秀企业专项资助申请表》,并在1月22日上午十一点前将所有证明材料提交相关联系人。 其他类别的奖励申请时间及事项将另行通知,请有关企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