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4464/2019-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31 | 发布日期:2019-01-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刘寨街道兴南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社区成员成立“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社区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宣传。要求所有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在社区门前和辖区街道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张贴写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等字样的宣传条幅。二是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积极向辖区居民做好思想宣传工作。三是沿街门店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截至目前,已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600余份。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禁放烟花爆竹教育,与经营单位签订81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还将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在欢庆佳节之时切莫忽视防火安全,共建平安社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绿色的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