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73388697X/2019-1019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药品,专项整治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3-20
  • 发布日期:2019-03-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22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2019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9〕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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