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97/2019-0013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1 | 发布日期:2019-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职责:1、承担全区妇女、儿童保健两个系统管理,掌握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2、开展免费婚前医学体检。
3、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出生缺陷监测等相关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行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5、对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着和完成全区包括孕产妇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项目、梅毒、艾滋病、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6、国家免费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