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5255969/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 键 词:财政,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08发布日期:2019-04-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金水区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中央、省、市、区人大、政协两会、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性应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送;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负责金水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接待、受理信访事项复查请求;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审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提出复查意见;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监督被复查人依法履行信访事项复查决定;负责相关接待、咨询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金水区信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复查办公室、办信征集科、督办调研科、接访服务科、排查协调科。

下属单位:金水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金水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人员与经费并入金水区信访局统一预算安排。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金水区信访局本级,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信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金水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共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24人,离退休人员5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金水区信访局无公车。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75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55万元(财政拨款752.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75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55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02.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人均达标专项65.00万元。根据郑信访领[2005]10号文郑州市对县(市)、区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县(市)、区年度业务经费必须达到县(市)、区总人口的人均0.5元”,统计数字表明,我区目前常住人口130.3万人。

2.信访保障专项95.00万元。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派驻1-2名工作人员常年驻京值班、全区敏感时期的驻京信访保障以及省、市、区三级“两会”信访保障。

3.调拨到其他单位的驻京信访保障专项经费。(1)、根据金信联纪[2015]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驻京工作力量,各公安分局每月轮流派出4名干警、1辆警车,赴京参与驻京值班工作,此经费由财政调拨到政法委。(2)、每年全国“两会”和我区驻京主值班,2019年建国70年大庆,以及党代会期间驻京信访保障工作,财政调拨到各个保障单位经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5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06.64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减少了对其他部门信访保障资金的调剂预算;根据省、市要求,预计近3年需要对信访视频系统建设升级,费用大约170.00万元,2018年已预算,2019年根据财政局要求需等市级通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2.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13万元,占8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万元,占6.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7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0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1.00万元,较上年下降50.00%,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00万元,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较上年下降50.00%,主要是因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人员、批次明细化,相应费用得到缩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8.万元,主要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及其他费用。今年预算安排较上年下降8.78%,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和财政缩减公用经费的拨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调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设备类:计算机,单价0.50万元,数量10个,共计5.00万元;

(根据省、市要求,预计近3年需要对信访视频系统建设升级,费用大约170.00万元,2018年已预算但未进行信访系统升级,2019年根据财政局要求需等市级通知,因此2019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未予批复。)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
  • 2019年金水区预算公开表信访局新.xls
  •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