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13380/2019-0003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05 | 发布日期:2019-07-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市监罚字〔2019〕04号 | 郑州市惠济区金蓝湾幼儿园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保持公示的监管文书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2019年03月26日 | 郑州市惠济区金蓝湾幼儿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未保持2019年03月18日我局公示在该单位玻璃橱窗上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CY2019031801号)至2019年03月25日的监督检查,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 一、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1.罚款。 二、未保持公示的监管文书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 1.警告; 2.罚款 |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