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向海外申请专利,提高国际竞争力,根据《河南省国外申请专利资助办法》(豫知2019〔28〕号)相关规定,现对我省2019年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14日。

二、 申报条件

(一)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申请人,应为本省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二)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获得市、县(区)专利资助或者有关资金支持的国外专利项目不再申报。

三、资助标准

申请资助的专利项目应当具有相当稳定的法律状态。获得美日欧国家授权的专利项目每项给予5万元的资助,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专利项目每项给予2万元的资助,同一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国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有关证明文件。

1.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及复印件;

2.资助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资助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权人为二名以上的,由第一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其他共同权利人提供同意资助的签章委托书。

5.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章,各种证明材料原件经省辖市或者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初审查验后退还申请人。

五、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8月14日16:00前报送至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二)中央驻豫单位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六、监督管理

(一)申请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的将追回已资助的费用,通报批评,视情节取消其1-3年内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采取伪造或其他欺骗手段,套取资助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专利代理机构协助申请人在申报资金时弄虚作假的,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经相关部门认定其行为违法违规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良记录。

 

高新区联系电话:61311927

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创业中心1号楼c512

 

河南省联系人:原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于鹏辉 于宝升

河南省联系电话: 0371-65932131 61738159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综合楼9层904房间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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