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郑州市科技局通知要求,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14号)及《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2018〕5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后补助申报工作。


一、共享使用后补助

(一)共享使用后补助申请条件

 1. 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 2018年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过程中,使用我市辖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展检测、检验、中试、快速成型等活动,并产生使用费用 的;

 3. 提供服务合同和符合规定的收费凭证(原件待查);

(二)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用后补助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委托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上传协议书(合同)首页、检测内容页、检测结果页);

3.付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二、共享服务后补助

(一)共享服务后补助申请条件

1. 郑州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已加入郑州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并将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对外发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创新基础资源、技术装备和场地条件面向社会服务;

2. 具备专门的共享服务机构或组织;具有专职机组及操作队伍,该团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3. 具备开展共享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保障机制,保证服务单位能够正常开展科技服务;具备完善的资源整合机制,保证服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4. 服务单位对外服务单位不低于10家,年服务量不低于100批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1.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上传协议书(合同)首页、检测内容页、检测结果页);

2.收费凭证复印件(上传发票或行政事业费收据以及银行收款凭证等);

3.共享服务工作报告(含运行机制、管理保障机制、典型服务案例、用户反馈意见等)。

4.本年度获得专利、论文等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单位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陆),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材料(正式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内容及上传的附件材料须与纸质件保持一致。网上申报后须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汇总表。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1.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书籍式胶装成册,一式2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求A4纸印刷,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请申报单位按要求一次性报齐相关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受理后,市科技局不再接收申报单位补报的材料


四、填报时间安排

(一)网络服务器开放时间:9月18日8:30——9月30日18:00,因填报项目内容需要时间审查及退回修改,请各申报单位提前进行系统填报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9月29日18:00前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成果转化处             电话:67185358

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 孙玉杰 乔超   电话:67171877

网站技术支持:情报所67183377

首次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请咨询:科技开发中心67185914或加QQ群741335410


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穆宁威

电话:  67983663

地址: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     

邮箱:  147710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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