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97/2019-00089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医疗机构信息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 键 词:医疗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23 | 发布日期:2019-09-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河南本草中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金水中医诊所、河南博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金水中医诊所、金水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经七路店中医诊所、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金水科新路店中医诊所、金水张志超中医诊所、金水常芳中医诊所、郑州鹤众堂医药有限公司郑东中医诊所等7家备案中医诊所(详细信息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7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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