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记录并恢复在郑承揽工程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042/2019-003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建文〔2019〕248号成文日期:2019-10-31发布日期:2019-10-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9-10-31废止日期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记录并恢复在郑承揽工程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29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金岱李一号院”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通报》(郑建文〔2018〕211号)文件,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问题进行通报,并记录不良行为及暂停在郑承揽新工程的处理。

  接到通报后,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解决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结合该公司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恢复其在郑承接工程资格。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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