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19-003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建文〔2019〕248号 | 成文日期:2019-10-31 | 发布日期:2019-10-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9-10-31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29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金岱李一号院”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通报》(郑建文〔2018〕211号)文件,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问题进行通报,并记录不良行为及暂停在郑承揽新工程的处理。
接到通报后,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解决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结合该公司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恢复其在郑承接工程资格。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