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及省科技厅相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此次抽查范围为截至2019年9月30日获得2019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企业为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被抽查企业应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证明材料。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若企业在汇算中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无法上传该表,请上传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

2、企业上传的抽查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其他材料”主要上传可能影响企业入库资格的证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判定进行上传。

对抽查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按照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

三、完成时间

请被抽查企业于2019年11月14日前按要求完成材料上传。

联系人:周伟

电话:67181455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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