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8685970/2019-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词:办理须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04 | 发布日期:2019-1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理依据:《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2010年修正本)(自2010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是技术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
办理条件:
一、《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成立技术贸易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机构的名称、组织和章程;(二)有明确的技术贸易经营方向和范围;(三)有必备的工作条件和固定场所;(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即可开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格式文本。
办理材料:
一、技术交易机构注册:
技术交易机构注册信息表1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3份
技术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办理程序:
一、技术交易机构注册(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管理系统注册)
1.申请人向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提供注册信息及必要附件;【技术交易机构注册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核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法人单位进行注册,并向申请人提供注册完成后的账号及密码;
3.申请人对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管理系统账号信息进行保管。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申请人向金水区科技局高新科提供完整的合同文本及必要附件(PDF格式扫描件1份,发送至jsqhtdj@163.com);
2.申请人向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管理系统提交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76.97.54】
3.金水区科技局高新科对合同形式、签字盖章手续、有关附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不予登记”的字样;(审核结果邮件回复)
4.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前往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对合同进行确认,加盖登记专用章,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及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服务合同及技术咨询合同无需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6.申请人向市科技局技术市场办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审核;
7.申请人向税务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办理免税手续;
8.办理完免税手续后,申请人将合同发票复印件及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第三联送回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留存。
办理时间:
一、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金水区科技局高新科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
一、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金水区科技局高新科:东风路16号,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楼,420室。
联系方式:
金水区科技局高新科
办公电话:0371-63502983;工作邮箱:jsqht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