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9年5月21日至7月20日,对新郑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2017至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委政法委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协调科、综合治理科、政治处、法学会5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政法委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上年度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纳入下年度预算。该单位2017至2018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上年年底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
(二)“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政法委2017年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共计13笔,金额28157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2017年政法委发现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共计93笔,金额597372元。
2.多发放差旅费补助8355元。
2017年政法委在出差人员租车等费用中超标准列支公杂费共5笔,金额8355元。
3.发票审核不严格。
查看政法委2017年凭证发现,财务人员未在部分定额发票审核中加盖市政法委鉴别正常的章。
4.原始凭证不合规。
政法委2017年列支办公费等无清单发票共计19笔,金额70409元。
5.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政法委2017年列支会议费共计7笔金额35220元,未附文件通知、人员名单等资料。
6.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政法委2017年列支差旅费共计3笔金额19022元,均无“差旅费报销单”,审批手续不完善。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委政法委员会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支出。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委政法委员会已退回多发放差旅费补助8355元,其余问题正按照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新郑市委政法委员会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