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日至7月26日,对新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乡村旅游试点村奖补资金项目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乡村旅游试点村奖补资金项目二标段,位于新郑市郭店镇移民创业园。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大门1座;游客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524.51平方米;休闲小木屋(一)5座,单座建筑面积45平方米;休闲小木屋(二)6座,单座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桑拿板改为免漆板;15毫米厚OSB板更换为18毫米厚建筑木质胶板;12毫米厚OSB板更换为15毫米厚建筑木质胶板。
监理单位为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为河南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郑市南水北调移民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2018年5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
2017年5月24日,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村乡村旅游试点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郑调办移〔2017〕1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新郑市郭店镇移民创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大门一座;游客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524.51平方米;新建休闲小木屋11座,总建筑面积585平方米,总投资297.43万元(含工程费、设计费、监理费、建设管理费等)。
2017年10月11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经审核合理低价为2079361.63元(新评预〔2017〕228号)。
(二)招投标情况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12月15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驻马店市鹏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79361.63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6年9月5日,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乡村旅游试点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郑调办移〔2016〕28号)下达旅游奖补资金二标段(山根、双岭、新李营三个村)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省控价差预算费。
截至2019年4月1日,新郑市南水北调移民局共收到本项目乡村旅游补助资金300万元。
实际已支出1261336.4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1198956.00元,待摊投资支出62380.42元。
项目结余资金1738663.58元。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投资2568223.4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464255.41元,待摊投资103968.07元。
审定投资2164505.8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102125.40元,待摊投资62380.42元。
通过审计,审减造价403717.66元,审减率15.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安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由具有承接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资质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核实该项目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投资额,送审金额2464255.41元,审定金额2102125.40元,审减金额362130.01元。
(二)待摊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103968.07元,审定金额62380.42元,审减41587.65元。详细情况如下:
1.建设单位管理费报审金额41587.23元,审定金额0元,审减金额41587.23元;
2.设计费报审金额31190.42元,审定金额31190元,审减金额0.42元;
3.监理费报审金额31190.42元,审定金额31190.42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
现场勘察发现,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休闲木屋处于闲置状态,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362130.01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移民村乡村旅游工作的引导,确保项目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南水北调移民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