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14日至1月21日,对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建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建设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建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位于新郑市辛店镇,采用PE315管从发电厂泵站出水沿014乡道、043乡道及无名乡间道路采取顶管及开挖方式最终排至辛店污水处理厂收水主管网,工程全长2598.377米。
2017年5月25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建污水管网施工企业公开招标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工程投资额为2200000元。该工程财政评审金额为1948085.05元。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9月5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1929560.92元。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7年9月21日开工,2017年10月20日竣工,经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主要设计变更有:1.K0 000-K0 880段原设计PE315顶管变更为DN800Ⅲ钢筋混凝土F型顶管施工;2.K0 880-K1 643段由PE315变更为DN800Ⅱ钢筋混凝土平口管开挖施工;3.增加扇形砖砌检查井4座;4.K0 780-K0 840段污水管网取消,改为从K0 780向西、再向北绕至K0 840处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285196.78元,审定金额3561869.67元,审减金额723327.11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