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凯煌节能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65972234/2020-0000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2-31发布日期:2020-01-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拟对河南凯煌节能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河南凯煌节能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凯煌节能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

郑州市惠济区北环路南、沙口路东(南阳寨村)0

河南凯煌节能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64 m2。本项目设一套备用储气瓶组(共3个,高压储气瓶1个,中压储气瓶2个,总容积3.39m3)作为备用,本项目仅为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不含加油,洗车,餐饮等设施),加气站主要有天然气储气、加气设施、办公室和值班室,加气站不设食宿场所和洗车场等。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CNG卸气及CNG加气机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厂界四周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小于等于2.0mg/m3,同时厂区无组织有机废气还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附录1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北三环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   主要噪声设备为压缩机及加气车辆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后,东、西、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及进站司机产生的生活垃圾。此部分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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