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20-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建文〔2020〕7号 | 成文日期:2020-01-09 | 发布日期:2020-01-09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请办理举报件的函》(建督扫黑转〔2019〕158号)通知,要求对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多次电话通知法定代表人约谈并于2020年1月3日网上发文约谈该公司法人,但至今该公司法人拒不配合约谈且不提供相关资质资料信息。经查询,该公司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无”的状态。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对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整改期限为3个月,时间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4月9日止)。
整改期限内,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D341111285)暂停在郑承接任何工程。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将依法依规撤回企业的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