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牛店镇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308303/2020-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牛政〔2020〕5号
  • 成文日期:2020-01-09
  • 发布日期:2020-01-12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20-01-09
  • 废止日期
  • 牛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牛店镇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牛政〔2020〕5号

     

     

     牛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牛店镇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牛店镇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9日 


    牛店镇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实施方案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新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引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二、禁放时间及范围

    (一)禁放时间:2020年1月10日起,全年禁放。

    (二)禁放区域范围:牛店镇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成立牛店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王俊清任组长,党委委员郑润鹏、工会主席王建智、派出所所长杜书强任副组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柴秋军、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党委委员郑润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各成员单位“禁放”工作的实施。

    四、主要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综治中心:负责做好全镇禁放的督察检查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禁放宣传工作;负责宗教场所禁放工作。

    (三)镇纪委:负责对全镇禁放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镇村干部、党员依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案、查处、问责。

       (四)派出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预防和打击处理全镇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各煤矿、煤场的禁放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日常工作落实。

    (七)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全镇非煤企业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负责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保的危害,并及时通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考核。 

    (八)中心学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家长印发禁放宣传单,倡议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九)工商质监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做好非法烟花爆竹的质量鉴定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 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全村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本村重点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栏、宣传页。其中横幅不少于10条,板报、宣传栏不得少于10块,宣传页不得少于2000份。二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禁放工作进行宣传。三是各村要在群众聚集地制作一个禁放工作宣传栏,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密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或《新密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

    2.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要积极做好禁放宣传工作,从即日开始要持续不断进行宣传,掀起禁放宣传高潮。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要在辖区重点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等重要位置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密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特别是各村要对本村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凡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立即上报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文明乡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站所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站所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要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春节期间禁放工作总结于2020年2月10日前上报镇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查处的违反禁放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

     

    附件:1.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牛店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附件1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春节将临,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镇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镇政府的工作。

    一、牛店镇全镇范围内禁止违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人民群众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平安吉祥!

       

                         

    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

     

     

     

     

     

     

     

     

     

     

    附件2

    牛店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利国利民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灾害事故

    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设文明城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勤俭持家勤俭建国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内违规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责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