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致全市会计人员的一封信

索 引 号:41604893X/2020-00220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20发布日期:2020-03-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财政局致全市会计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会计人员: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持续高发态势,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特别是针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诈骗案件高发,往往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法高明,办案成本和办案难度均比一般的电信诈骗案件成本高、难度大,追赃率和挽损率低。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为有效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特发此信,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造成较大损失的电信诈骗案件常见作案手法有以下几种:1、网上购物诈骗;2、办理信用卡诈骗;3、网络兼职找工作代刷信誉;4、短信链接钓鱼网站方式植入木马诈骗;5、冒充公检法诈骗;6、QQ诈骗;7、冒充消防、武警以采购为名进行诈骗;8、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退车税、退房税、领取补助款”;9、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10、机票改签/航班取消等。由于企事业单位中的财务人员掌管资金较多,成为境外诈骗团伙侵害的主要目标。其中主要有以下两种作案手段:一是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我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二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架构甚至单位业务往来情况,伪造一个QQ群或者微信群,在这个假的群中克隆该单位数名领导的QQ号或者微信号,姓名、头像等都与这些领导的账号相符,制造出领导工作群的假象。随后,骗子将该公司的财务人员拉进群,要求财务将钱款转至“某客户”账户。

  鉴于犯罪分子针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作为重点侵害对象,特此提醒会计人员要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单位要完善体制,财务要加强核实。各单位要完善财务制度,不轻易在微信、QQ、邮件等下达转账指令。财务人员最好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财务人员加入公司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必须电话或者当面核实。遇到单位领导在网络中要求转账的情况,请先打电话或当面向领导核实。同时,对财务人员电脑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

  会计人员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巧立名目,只要守住如下底线:1、转账前要通过电话方式核实确认;2、手机、电脑安装安全软件;3、QQ、微信要开启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4、登录正规官方网站获取所需相关信息。同时,会计财务人员在网上聊天时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如网友提出经济要求时,一定要慎重,需要进行核实和确认。不要轻易向他人在网络上提供的账号内汇款,也可以通过一些细节问题验证对方,一般来说有骗子不掌握这些底细就会破绽百出。涉及自身、他人和单位钱财的交易或汇款,务必要当面或找绝对熟悉的人现场核对、确认,“见人见字见章”后才能操作,以防被骗。一旦发现受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这样即可让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郑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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