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45/2020-0002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房地产企业管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实施方案,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 | |
文 号:郑房〔2020〕26号 | 成文日期:2020-03-13 | 发布日期:2020-03-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为房地产企业“三送一强”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郑州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为房地产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2日
郑州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为房地产企业
“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活动月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系,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根据《郑州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活动月实施方案》(郑办网〔2020〕19号),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认真落实“越是紧要关头,越要保持清醒;越是复工复产,越要严格管控;越是非常时期,越要统筹发展;越是大战大考,越要敢于担当”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聚焦重点难点,科学采取应对举措,切实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房地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提振房地产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及时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省、市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国家、省、市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活动月领导小组(简称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如下:
组 长:赵红军
副组长:赵鲜玲
成 员:王修安 杨智威 雷 鸣 苗吉寅 季 朝 卫长保 陈黎平 王 刚 李家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开发处、市场处、物业处、租赁处、审批办、宣研处等业务处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联合大厦1608房间,办公室主任由黄煜担任。联系电话:6788713、67889723,邮箱:fgjssyq@163.com
四、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主动送政策
一是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出台。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矛盾问题,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支持政策要本着“简化流程、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原则,抓紧出台配套细则和操作流程。对上级支持政策中未涉及到但企业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和瓶颈因素,要本着“有法可依、有效可行、有序可控”的原则,抓紧梳理研究解决办法,能够在本级职权范围内解决的,要尽快尽早出台具体措施;超出本级职权范围的,要抓紧研究可行性方案,尽快提交局党组或市委、市政府研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
二是切实简化政务服务流程。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开发处和行政审批办公室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借鉴大数据、云计算和网络平台等“互联网 政务服务”技术,按照“能简则简、能减尽减”的原则,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提倡和推行“网上办”、“一次办”、“现场办”等服务措施,尽可能让企业办事由“面对面”改为“屏对屏”,积极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及时宣传解读惠企政策。由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财政、金融、税费、土地、用工保障等进一步细分,提取“干货”,用最精简最易理解的文字概括,编印成册,通过现场发放、公众号推送、微信群发等形式,及时发至企业。由宣传与政策研究处牵头,通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予以公布,并积极协调媒体,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对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政策的专题解读,真正让房地产企业了解上级的惠企政策,掌握申请的程序、流程和要求,及时指导企业通过上级的支持政策尽快复产达产。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和机关业务处室要及时通过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向房地产企业精准推送相关支持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
(二)紧贴实际送服务
一是严格落实分包制度。实行局领导分包制度,明确局领导分包各开发区、县(市)区(分包名单见附件1)。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由分包局领导牵头,组成“一对一”的专项工作组,指导督导分包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认真开展“三送一强”活动。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的领导班子和业务科长要进一步下沉,分级分层实行责任承包,尤其对房地产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和省、市重点项目,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搞好跟踪服务。
二是始终聚焦重点难点。各专项工作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瞄准重点难点做工作,督导分包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紧紧围绕企业融资、用工、销售、原材料供应、手续办理和防疫物资储备等重点难点搞好服务,做到企业总数清、企业责任人清、复工复产数量清、用工缺口清、需要协调的重点事项清。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要重点选取辖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龙头骨干企业,扎实开展好“三送一强”活动,对企业反映的资金难、用工难、运输难、保障难、销售难、原材料供应难等问题,及时研究有力有效应对措施,积极协调解决,超出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建好台帐,每天向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和反馈,直到问题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快速化、办理反馈及时化”的工作机制,扩大联系服务范围,丰富联系服务方式,增强联系服务实效。局分包领导和各专项工作组每周到分包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和房地产企业时间不少于2天,通过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工作组和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要将“三送一强”活动开展情况、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情况定期汇总报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将全系统“三送一强”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聚焦难点送要素
一是做好用工保障。各专项工作组要深入房地产企业了解当前用工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切实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及时督导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向当地人社部门反馈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协调、联系对接劳务输出地,丰富用工后备资源。指导房地产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需求。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要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补贴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稳岗位、保就业、促发展。各单位在做好用工保障的同时,还要及时督导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员工带病上岗。
二是做好资金保障。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要积极协调当地金融、财税部门,对已出台的财政贴息、减税降费、税费缓缴等政策要尽快落实到房地产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暂时遇到困难的到期贷款,争取按规定予以展期或续贷。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房地产企业。要指导好房地产企业顶格用好国家、省、市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缓征免征最长期限,认真落实好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阶段性减免缓的政策,切实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和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要深入各类房地产企业,采取现场检查、电话督导和不定期巡查等形式,督促房地产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制度,严格落实人员隔离、体温测量、消毒消杀、错峰用餐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建立定期检查督导制度,掌握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了解房地产企业对防疫物资的需求,建立企业需求台帐并报市工信局统筹协调解决,及时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需要。
六、具体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是当前工作的重要要求。开展“三送一强”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保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要求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三送一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好落实。
(二)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开展“三送一强”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在服务企业活动中,真正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做到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走访活动中,要分级分层走访,不得重复走访、层层走访;要建立政策落实问题清单,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组织时要明确责任。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和局属各单位在开展“三送一强”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制定活动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三送一强”活动的开展,同时,要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加强与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辖区企业的沟通对接,及时做好问题收集、信息汇总、情况上报等各项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各单位联络员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要做到每天一反馈,每周一汇总。活动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和局属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报市局“三送一强”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