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关于做好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 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94883823/2020-0008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招生及录取工作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 键 词:教育,招生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3-23发布日期:2020-03-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关于做好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 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九龙中心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经开区小学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

(二)报名手续: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经开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区教文体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请各小学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小学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分布、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并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招生意见(简章)、招生安全预案报区教文体局招生办备案。

(四)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做到“全履盖、零拒绝”,依法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五)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一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文体局批准。

(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严格执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56号)要求,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区教文体局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七)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三、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成立区教文体局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关希哲

副 组 长:戴红燕

成    员:何  润   郝慧敏   肖虎振   各小学校长

联系电话:66787050

四、工作要求

   (一)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是适龄儿童入学的第一堂课,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好这项教育活动。首先,要树立课程意识。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门课程,学校要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落实课程育人。其次,要树立服务意识。学校和教师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学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落实服务育人。第三要树立分享意识。每一个孩子都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无限的期待跨入校门,教师要学会分享孩子的喜悦,分享孩子的幸福,落实分享育人。让孩子喜欢学校,喜欢老师,喜欢上学。

    (二)各小学、各幼儿园(含民办)都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本校(园)入学工作的领导,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确定学校入学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小学入学工作预案,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三)要严格执行小学入学工作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规范招生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四)要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教文体局会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认真查处。

(五)教文体局会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探索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务必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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