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897/2020-001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25 | 发布日期:2020-03-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经开区九龙办事处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
开展微信、电话报到新方式。办事处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利用电话、微信等实现“零报告”,每天早上八点、下午两点、晚上九点前登录定位系统并人脸和声纹验证,工作人员对未回复的矫正对象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严管,对屡教不改的将给予警告处分。
加强宣传,提高矫正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告诫矫正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禁聚餐,时刻关注自己以及家人体温变化。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辨别网络信息真假,不造谣、不传谣、不恐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多重手段加大监管力度。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利用微信签到,同时通过手机发送实时定位,并汇报当日身体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以矫正人员手写并拍照的形式发给司法所,由司法所存档。办事处不定时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日常情况,确保及时、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解矫工作。对于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内网系统对其进行解矫,留存好相关证据,待疫情过后再补上相关手续;对于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与其本人及家人、村干部进行沟通,延期办理入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