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经开区工信局,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见附件1)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见附件2),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0〕3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第五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名单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充分考虑绿色制造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园区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不得推荐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鼓励能效水效“领跑者”及入围企业、绿色发展引领及入围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业节能诊断、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和列入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名单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请于2020年5月6日前确定本地区第五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荐名单(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正式行文报送至市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随附电子版(装订要求:1.所有材料必须双面印刷;2.严禁使用铜版纸印刷,不得使用硬纸壳类材料作封面;3.请在材料书脊位置用醒目黑体字印刷申报企业或园区全称;4.电子版材料以可读写光盘形式报送),逾期不受理。
二、复核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绿色工厂
请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工信部复核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绿色工厂(见附件9)按照绿色工厂标准和条件的情况做好全面复核准备工作,其中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复核:
(一)企业、园区近3年来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三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七)企业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情况。
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市工信局4月上旬将组织专家对我市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绿色工厂进行逐家复核。
相关附件资料请到市工信局网站(gxw.zhe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使用。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
3.推荐汇总表
4.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5.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6.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7.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8.《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
9.郑州市第一、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情况名单
联系人:吴东收 解 越
电 话:67170052 67185458
邮 箱:zzjwnyc@163.com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