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20-0009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建文〔2020〕72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请办理举报件的函》(建督扫黑转〔2019〕158号)通知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的公告(郑建文〔2020〕7号)文件要求。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对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网上公示(公示整改期限为3个月,时间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4月9日止)。整改期满后,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仍然不满足资质条件。
依据《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D341111285)资质,告知其资质证书作废,现予公布。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