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政〔2020〕55号
牛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牛店镇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机关各站所、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根据《新密市平安办关于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订了《牛店镇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8日
牛店镇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务必加强水域管控,落实防控责任,强化巡查值守,坚决防范和杜绝落水溺亡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亡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把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联防联控,采取精准预防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覆盖,坚决防范和杜绝溺亡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全镇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组织推动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掌握全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
(三)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河流、水库、坑塘等安全设施、安全标识、安全教育、安全救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上报、督促落实。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查究。
(六)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水利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备救援队伍,配置救援设施。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负责监管到位;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各项措施落实。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校、团委、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责任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八)中心学校:负责各中小学校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督促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防溺办《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各村在学生可能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协调处置有关突发情况,并按规定上报。
(十)牛店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会同各村对辖区内矿山、水坑、石坑的排查和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一)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二)各村: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水库、河流、池塘、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标志,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绘制辖区防溺水“安全地图”并发放到每一名未成年人监护人手中,进一步精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辖区、本系统防溺水工作,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宣传。
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精准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防溺水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一次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二是强化“六不一会”知识技能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中下旬)
1. 集中开展安全排查隐患:
一是对所有水库、河流、沟渠、坑塘进行全面排查,绘制辖区防溺水“安全地图”并发放到未成年人监护人手中;
二是对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三是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进行完善落实;
四是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2. 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一是对防溺亡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废弃石坑),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志,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务必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三是全镇所有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
四是小型水库的管理单位要在值班室添置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村防溺水工作同志和安全监协管员负责日常保管;
五是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工地水坑、废弃石坑、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6—8月份)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中小学教师、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建立巡查队伍,完善排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
二是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三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
四是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特别是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五是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情况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报告。
四、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村、各成员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健全制度,强化落实。
(一)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台账,做到“三清三明”:
1.要对辖区内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登记造册,做到隐患清、问题明;
2.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及监护人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责任单位、责任人、巡查人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二)周报告制度
各村、各成员单位每周要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报告工作情况。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防溺水工作的指挥、调度、协调,及时将工作情况汇总、分析、研判、上报。出现溺亡事故后第一时间报告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督查制度
在活动期间对各村、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
1. 未成年人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2.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
3.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4. 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对所属下级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奖惩制度
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纳入各村、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牛店镇2020年防溺水巡查记录表
序号 | 巡查时间 | 巡查区域 | 存在问题 | 签 名 | 备 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注:1.巡查人员需在每天12:00—19:00在危险水域巡逻。
2.巡查人员发现有学生玩水现象需及时制止、处理,及时反馈到辖区中心校,辖区中心校负责教育该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