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395881008/2020-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明港〔2020〕43号
  • 成文日期:2020-06-01
  • 发布日期:2020-06-01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今年夏季职业健康和防暑降温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气温及强热辐射等恶劣作业环境可能对劳动者安全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把劳动者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是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首要职责的理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办事处将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坚决纠正和整改。区职业健康部门将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请企事业单位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给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亚东 

    联系电话:18439898989

        电子邮箱:mgbscajb@163.com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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