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

  • 索引号:MB1821951/2020-0012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召回信息
  • 发布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市场,监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4
  • 发布日期:2020-06-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

    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口罩带、通气阻力、无菌不符合标准要求,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号:赣械注准20202140049)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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