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做好施工围挡“加减法”:增加的是绿意,减少的是阻隔

  • 索引号:786213728/2020-0011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城市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30
  • 发布日期:2020-06-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做好施工围挡“加减法”:增加的是绿意,减少的是阻隔施工围挡作为建筑工地的临时性设施,既能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隔离,又不破坏人们对城市氛围的观感,但长期占道施工、围而不建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近期,二七区综合执法局将施工围挡整治与国家卫生城复审相结合,通过规范辖区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完善现存施工围挡台账,加强执法督导工作等措施,消除超占超期施工围挡。

    6月28日上午,在航海路与碧云路的一处在建工地内,执法人员正在协助工人拆除周边多处高度近10米左右的施工围挡。

    由于该处施工围挡高度、面积过大,执法人员前期与施工方经过多次沟通后,最终确定拆除方案,目前施工单位已将设置不规范的施工围挡拆除完毕。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施工围挡的管理,二七区综合执法局在完善围挡质量上做“加法”,即对办有合格手续确有实际用途的围挡,按照“安全、绿色、美观、实用”的标准进行提升,严格标准设置公示牌,确保设置密度、间距不得大于50米,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项目名称、建设(施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开(完)工时间、占道位置、占地面积、执法单位及电话等公示信息要规范、详实。在解决问题围挡上做“减法”,即对施工围挡占用城市道路是否经过行政审批进行甄别认定,严格审批规定的占用面积、对超过审批面积的施工现场,要求立即退让未批区域,最大限度压缩占用道路的面积;清理、拆除围而不建的“僵尸”“遮羞”围挡,施工间断周期较长的区域要撤除围挡,施工开始后再行占用,及时清退已完工项目的围挡;对未经行政审批和超过行政许可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施工围挡,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迅速实施拆除,还路于民。

    据二七区施工围挡综合整治工作小组负责人郭傲成介绍,郑州市施工围挡安装设置标准是依照《郑州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围挡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围挡及标志设置技术指引》的要求,市政工程占道施工围挡不低于2米,拆迁、房建工程施工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米,不高于6米;新设置围挡不得采用绿草皮覆盖,广告内容和形式也要严格按照市、区文明办的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禁止设置商业广告或相关性质的内容。

    截至目前,二七区按照“一处一档”的原则已完成辖区各类围挡排查统计174处,累计整改拆除148处,共计113817平方米。其中,整改施工围挡136处,面积109231平方米;拆除施工围挡12处,面积4586平方米,督导安装公示牌65块。 

    (来源:二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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